第二十三章
作者:共青團(tuán)中央網(wǎng)絡(luò)影視中心主編   |  字?jǐn)?shù):2255  |  更新時間:2015-09-21 09:03:07  |  分類:

兒童教育

清官蓋勛不因私仇而廢法

名言

為政者,不賞私勞,不罰私怨。

——先秦左丘明

故事

蓋勛(生卒年不詳),東漢末年著名的清官,歷來為世人所敬仰。

蓋勛出身世代仕宦家庭,加之他個人具有善事父母,注重自身廉潔的品德修養(yǎng),因而被郡國官吏舉為孝廉。他便以孝廉的身份步入仕途,初任漢陽郡(今甘肅甘谷縣東)長史。長史是太守的屬官,輔佐太守,掌一郡兵馬。

蓋勛到任不久,梁州刺史梁鵠即來求見。寒暄之后,話即轉(zhuǎn)入正題。

梁鵠說:“蓋大人,某有一事請教?!?/p>

蓋勛忙道:“不必客氣,梁大人請講?!?/p>

“是這么回事,”梁鵠靠近蓋勛,附耳低聲說道,“武威郡的一個小吏前日呈狀告發(fā)他的上司何太守,說他貪贓枉法,草菅人命,蓋大人你看怎樣處置?”

“罪證可確鑿?”蓋勛問道。

“罪證倒也確鑿,只是……”梁鵠說到這里,把話停住,眼望著蓋勛,觀察他的反應(yīng)。

“只是什么?既然罪證確鑿,理當(dāng)呈報上司,按律論處!”蓋勛回答說。

梁鵠驚訝地問:“唉!蓋大人難道不知道,這武威郡的何太守乃是太后的內(nèi)親……”

蓋勛也驚訝地回答說:“這我知道!但這和他貪贓枉法有什么關(guān)系呢?”

梁鵠又問:“可是蓋大人知道那小吏是誰嗎?”

蓋勛說:“倒也不知?!?/p>

梁鵠緩緩道:“他就是蘇正和!”

“什么!”一聽是蘇正和,蓋勛陡然色變,一下遲疑了起來。

這蘇正和是什么人?為什么蓋勛一聽到是他便神色大變?原來這蘇正和過去曾為一件私事與蓋勛結(jié)下冤仇,蓋勛一直懷恨在心,總想尋機(jī)報復(fù),現(xiàn)在機(jī)會來了,可是這件事該怎樣處理呢?

蓋勛側(cè)身問梁鵠:“梁大人你看這件事怎樣處理才好呢?”

“蓋大人,”梁鵠說道,“何太守朝中有人,得罪不得,我想不妨給那蘇正和誣告上司之罪,投入牢獄,然后……”

說到這里,梁鵠聲音更低了。

蓋勛一下明白了,梁鵠因怕得罪權(quán)貴,丟掉烏紗帽,便設(shè)下這殺人滅口之計,來找他商量,是要與之合謀,日后好互相包庇,便冷笑一聲,說道:“梁大人老謀深算,果真名不虛傳??!”

梁鵠洋洋自得地說:“不敢當(dāng)。只是這樣一來,既可為何太守開脫,又可為大人報仇,真可謂一箭雙雕??!”

“糊涂!”大出梁鵠意料,蓋勛一下發(fā)起怒來,“蘇正和秉公行事,告發(fā)贓官,光明磊落,怎么能因他是我的仇人便不分良莠,欲置他于死地呢?”

“這……”梁鵠一時不知說什么好。

蓋勛接著說:“梁大人,你這樣做,難道于心無愧么?”

蓋勛這樣一講,圓滑的梁鵠急忙賠笑,改口說道:“蓋大人說得極是,怎能誣良為奸,顛倒黑白呢!卑職回去,立即秉公審處此案?!?/p>

梁鵠回衙后,果真將何太守緝拿歸案,但后來還是從輕發(fā)落,并未定罪。

不久,蘇正和知道了這件事,他非常感激蓋勛的寬宏大量,特地去登門拜謝。

不料,蘇正和吃了一頓閉門羹。蓋勛傳話出來:“公事是公事,私仇是私仇,我不是庇護(hù)你蘇正和,而是維護(hù)法紀(jì),你別以為我已經(jīng)忘卻了對你的仇恨!”

蓋勛不因私仇而廢法,不因維護(hù)法紀(jì)而忘私仇之事一時被傳為美談。蓋勛也因此得到了公私分明、剛直不阿的美名!

解讀

脫掉身上的制服,執(zhí)法者也和大家一樣,只不過是普通人罷了。他們也有個人的生活,也有個人好惡。然而,他們又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普通人。因為他們是維護(hù)法律的斗士和社會的審判者。作為審判者,他們只有堅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、公私分明的原則才能不把個人好惡帶到審判中來,更好地維護(hù)法律的尊嚴(yán)。

趙儼秉公辦案,李通全力支持

名言

法者所以愛民也,禮者所以便事也。

——先秦商鞅

故事

李通(生卒年不詳),江夏平春(今河南省信陽市西北)人,東漢末年著名的政治家和軍事家。

東漢末年,天下大亂,李通與同郡陳恭起兵于朗陵(今河南省確山縣)。漢獻(xiàn)帝建安初年,李通率部到許昌歸附曹操,因作戰(zhàn)有功被封為建功侯,并做汝南郡陽安都尉,執(zhí)掌一郡的軍事大權(quán)。他對自己要求十分嚴(yán)格,從不居功自傲,更不徇私枉法,深受百姓的愛戴。

有一天,李通聽說妻子的伯父在汝南郡所轄的朗陵縣犯了法,剛正不阿的朗陵長趙儼為了嚴(yán)肅國法,不因罪犯是自己頂頭上司的親戚而加以寬容,而是公事公辦,立即把罪犯抓了起來,并依法判了死刑。

李通正在為趙儼為民除害高興時,他的妻子哭哭啼啼來找李通,苦苦哀求他想辦法營救伯父。李通說什么也不肯答應(yīng)。妻子勸道:“逮捕判刑的權(quán)力雖在縣里,但生殺大權(quán)卻由郡里掌握。只要你說句話,不予批準(zhǔn),伯父就不會被殺掉。你就救救他吧?!?/p>

說著,妻子失聲痛哭起來。

不管妻子怎樣哭求,李通一點(diǎn)也不動心,說什么也不答應(yīng)。他嚴(yán)肅地勸妻子說:“我正和曹丞相打天下,怎能以私廢公呢?你伯父犯了法,理應(yīng)依法處死。我身為一郡都尉,必須秉公辦事、公平執(zhí)法、為國盡力,不能置國法于不顧!不管你怎么說,我絕不會干徇私枉法的事!”

不久,李通妻子的伯父按趙儼的判決,依法斬首了。

李通不僅沒有怨恨趙儼,反而十分敬佩他,夸他忠于職守,執(zhí)法不阿,說他是做大事的人。后來,李通還請趙儼喝酒,和他交了朋友。

曹操見李通為人耿直,大公無私,十分器重他。不久,他便提升李通為汝南太守,改封都亭侯。

趙儼是潁川郡陽翟(今河南省禹州市)人,投奔曹操之后初任朗陵長。后因精明強(qiáng)干,執(zhí)法如山,歷任都督護(hù)軍、侍中、駙馬都尉、河?xùn)|太守、典農(nóng)中郎將、度支中郎將、尚書等要職,后封關(guān)內(nèi)侯、宜土亭侯。

趙儼剛正不阿,李通大力支持他。兩人大公無私的精神為世人所贊揚(yáng),其故事一直流傳至今。

解讀

法律是世間最無情的東西,因為它以冷冰冰的面孔對待每一名違法者,從不姑息任何人;法律又是世間最多情的東西,因為它維護(hù)的是每一個社會成員的利益。秉公執(zhí)法,不但對違法者是公平的,對每一個社會也是公平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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